
稀戊二醛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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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为戊二醛消毒杀菌剂。能够迅速杀灭各种病毒、细菌、霉菌等病原微生物,对口蹄溃烂病毒、猪瘟病毒、大肠杆菌、新城疫等病原具有迅速杀灭作用,对禽流行性感冒病毒、猪、牛、羊等五号病有很好的预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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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系由浓戊二醛溶液加适量强化剂稀释制成的溶液。含戊二醛(C5H8O2)应为1.80%~2.20%(g/ml)。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氨酮戊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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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尔康湘药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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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520 |
国药准字H20070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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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戊二醛消毒杀菌剂。能够迅速杀灭各种病毒、细菌、霉菌等病原微生物,对口蹄溃烂病毒、猪瘟病毒、大肠杆菌、新城疫等病原具有迅速杀灭作用,对禽流行性感冒病毒、猪、牛、羊等五号病有很好的预防效果。 |
本品用于治疗尖锐湿疣,尤其适用于发生在尿道口的尖锐湿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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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疫情感染消毒1:800-1500倍水稀释喷洒或涂抹病体,定期消毒1:1000-2000倍水稀释喷洒或擦抹病体,饮水消毒1:2000-4000倍水稀释饮用,环境、器具消毒1:1000-2000倍水稀释喷雾,禽感冒、口蹄溃烂1:300倍水稀释喷雾或擦拭,饲料消毒1:500-1000倍水稀释喷雾,池塘(鱼类)125ml/亩·米均匀泼洒。 |
1.临用前加入注射用水溶解(118mg/瓶加入0.5ml),配制成浓度为20%的溶液。每次治疗时,药液必须新鲜配制,保存时间不超过4小时。2.清洁患处并保持干燥后,将配制的20%盐酸氨酮戊酸溶液滴于棉球并覆盖于疣体表面,每隔30分钟左右重复将溶液滴于棉球上,持续敷药于患处不少于3个小时。整个敷药过程应处于避光环境中,敷药后患处避免强光直射。 用氦氖激光照射,输出波长632.8nm,激光能量100-150J/cm2 ,治疗光斑应完全覆盖病灶。治疗后1周复查,若皮损未消退则可再次治疗,在三周内,治疗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3.尚无患者治疗3个月后继续随访的试验资料,故3个月后复发率和进一步治疗方案是未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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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本品加氦氖激光照射禁用于对632.8nm左右波长范围的皮肤光过敏患者、卟啉症或已知对卟啉过敏者,以及已知的对局部用盐酸氨酮戊酸溶液中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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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没有进行盐酸氨酮戊酸对动物的生殖功能的研究。本品是否会引起对孕妇的致命危害或影响生育功能未知。只有在确定必须的情况下才能对孕妇使用本品。 2.本品治疗期间盐酸氨酮戊酸或其代谢产物在母乳中的含量未测。鉴于许多药物是经乳汁排泄的,对哺乳期妇女需谨慎使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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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戊二醛消毒杀菌剂。能够迅速杀灭各种病毒、细菌、霉菌等病原微生物,对口蹄溃烂病毒、猪瘟病毒、大肠杆菌、新城疫等病原具有迅速杀灭作用,对禽流行性感冒病毒、猪、牛、羊等五号病有很好的预防效果。 |
本品用于治疗尖锐湿疣,尤其适用于发生在尿道口的尖锐湿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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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主要通过对微生物细胞表面或蛋白内部的交联作用来达到杀菌作用。醛基和蛋白质的氨基(-NH2)、亚氨基(-HN)和巯基(-SH)等活性基发生加成反应,作用于外层胞膜改变细胞通透性,破坏酶系统,抑制DNA、RNA,使菌体蛋白质破坏而杀死微生物。 |
药理作用氨酮戊酸(ALA)的代谢是人体内亚铁血红素合成的生化途径的第一步。ALA自身不是光敏剂,而是光敏剂原卟啉IX(PpIX)的代谢前体。ALA的合成通常是由细胞内亚铁血红素水平通过ALA合成酶反馈抑制调控。外源性的ALA避开这种调节,导致PpIX的累积。皮肤应用盐酸氨酮戊酸后因ALA转化为PpIX并累积而产生光敏性。当暴露在一定波长和能量的光照下,累积的PpIX就会产生光动力效应,一种光和氧依赖性的细胞毒作用:PpIX吸收光后处于激发态,其随后与氧分子发生电子传递而产生高度活性的单线态氧和自由基。应用ALA后病灶的光敏性与特定波长和能量的光照是ALA光动力治疗的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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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避免接触皮肤和粘膜。器械消毒时加0.5%亚硝酸钠溶液。 |
1.本品需遵医嘱,在专业医护人员指导下使用。 2.本品仅用于患处,不能用于周围正常皮肤。应避免与眼接触。 3.本品溶液应新鲜配制,并在4小时内使用。 4.应用本品后,患处在光照治疗前应避免暴露于日光或明亮的可见光下(如检测灯、手术灯、太阳床或近距离光源);应用本品后如不能进行光照治疗,患处应在至少40小时内避免暴露于上述光源下,如有刺痛和/或烧灼痛,应减少暴露于光线。 5.本品慎用于瘢痕体质者。 6.本品不推荐用于疣体过大的尖锐湿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