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尼美舒利缓释胶囊
海南葫芦娃制药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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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尼美舒利。化学名:N-(4-硝基-2-苯氧基苯基)甲磺酰胺,分子式:C13H12N2O5S,分子量:308.32。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5毫升含愈创木酚甘油醚100毫克,盐酸伪麻黄碱15毫克。辅料为:聚乙二醇、甘油、无水柠檬酸、柠檬酸钠、氯化钠、70%山梨醇、蔗糖、苯甲酸钠、香蕉香精、纯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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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葫芦娃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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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832 |
国药准字H200505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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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用于缓解由感冒、呼吸道过敏或其他相关疾病引起的鼻塞和咳嗽、咳痰、痰液粘稠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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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0mg(一粒),一日一次,餐后服用。 |
口服,1~2岁儿童,1~4毫升/次,3次/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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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病、严重肝功能不全、严重肾功能障碍及对本品及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
1、请将本品和其它所有药物放置于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2、服用剂量不得超过推荐剂量,意外过量服用立即请医生诊治。3、不要与其他含相似成份药物同时服用。4、鼻塞、咳嗽、咳痰、等症状持续7天以上,或病情加重者,或伴有发热、皮疹、持续头痛者,可能为严重疾病的症状,就立即请医生诊治。5、高血压脏病、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光眼、慢性肺部疾病,排尿困难患者,如症状较轻,并有使用该药的必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用,过敏体质者禁用。7、本品性状改变时禁止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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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尼美舒利同所有的新药一样,在尚未通过试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的情况下,并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药。在尚不清楚尼美舒利未是否可能通过母乳排出体外的情况下,同样不建议在哺乳期间使用本药。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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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用于缓解由感冒、呼吸道过敏或其他相关疾病引起的鼻塞和咳嗽、咳痰、痰液粘稠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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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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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阿斯匹林和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慎用;3.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4.服用本品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5.将本品放置于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