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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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化学名:6-溴-4-(二甲氨甲基)-5-羟基-1-甲基-2-(苯硫甲基)-1H-吲哚-3-羧酸乙酯盐酸盐一水合物分子量:C22H25BrN2O3S·HCl·H2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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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岛国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涟水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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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315 |
国药准字H2006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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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于防治流行性感冒和其它急性呼吸道病毒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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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服用时加温开水至瓶身折痕处,充分振摇混匀即可配成60毫升乳剂服用,配好的药液每毫升含对乙酰氨基酚62.5毫克。 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毫升) 次数 1-3 10-15 2-2.5 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每 4-6 16-21 2.5-3.5 隔4-6小时再服一次,24 7-9 22-27 3.5-4.5 小时内不超过4次。 10-12 28-32 4.5-5.5 |
口服。成人一次0.2g,一日3次,服用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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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对本药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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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儿童注意事项: 在俄联邦,阿比多尔可用于2岁以上儿童的流感治疗。我国尚无相关儿童临床研究数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用于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的疗效与安全性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65岁以上老年人用药的安全性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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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于防治流行性感冒和其它急性呼吸道病毒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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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具有解热、镇痛作用。其作用机制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有关。解热作用与乙酰水杨酸相似,但镇痛作用较弱,无抗风湿作用,对血小板与凝血机制亦无影响。 |
药理作用本品为预防和治疗流行性感冒药,通过抑制流感病毒脂膜与宿主细胞的融合而阻断病毒的复制。体外细胞培养试验直接抑制A、B型流感病毒的复制,体内动物试验降低流感病毒感染小鼠的死亡率。毒理研究长期毒性:本品连续灌胃给药,大鼠100—125mg/kg6个月、犬25mg/kg6个月,未见明显毒性反应。生殖毒性:本品对大鼠无致畸胎作用。遗传毒性:本品经体内、外试验,未见致突变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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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