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成人有或无先兆的偏头痛发作的急性治疗。不适用于预防偏头痛,不适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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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苯甲酸利扎曲普坦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500mg对乙酰氨基酚和10mg酒石酸双氢可待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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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明全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九州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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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407 |
国药准字H20073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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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成人有或无先兆的偏头痛发作的急性治疗。不适用于预防偏头痛,不适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
可广泛用于各种疼痛:创伤性疼痛,外科手术后疼痛及计划生育手术疼痛,中度癌痛,肌肉疼痛如腰痛、背痛、肌风湿痛,头痛,牙痛,痛经,神经痛以及劳损、扭伤、鼻窦炎等引起的持续性疼痛。还可用于各种剧烈咳嗽,尤其是非炎性干咳以及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和咳嗽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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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一次5~10mg(1~2片),每次用药的时间间隔至少为2小时,一日最高剂量不得超过30mg(6片)。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4-6小时1-2片,每次不得超过2片,每日最大剂量为8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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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禁用于局部缺血性心脏病(如:心绞痛、心肌梗塞或有记录的无症状缺血)的患者。 2.禁用于有缺血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痉挛(包括Prinzmetal变异型狭心症或其它隐性心血管疾病等)症状、体征的患者。 3.因欧力停(欧立停)能升高血压,故不易控制血压的高血压患者禁用。 4.禁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5.禁止同时服用MAO抑制剂,禁止在停服MAO抑制剂2周内服用欧力停(欧立停)。 6.对欧力停(欧立停)或对任一活性成份过敏者禁用。 7.在服用欧力停(欧立停)治疗的24小时内,禁止服用其他5-HT1激动剂,含有麦角胺或麦角类药物如双氢麦角胺、美西麦角等。 |
对本品过敏者、有颅脑损伤者,分娩期妇女禁用;有呼吸抑制及呼吸道梗阻性疾病,尤其是哮喘发作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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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因此,年龄在18岁以下的病人不推荐使用欧力停(欧立停)。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由于对妊娠女性中没有充分的控制很好的研究,所以只有对胎儿的利大于弊时才可以使用;药物是否会在母乳中分泌尚不明确,哺乳期妇女应谨慎用药。 老人注意事项: 在老年人(≥65岁)体内的药代动力学与成年人相似,但老年人很少出现偏头痛,欧力停(欧立停)在这类病人中使用的临床经验是有限的;在治疗老年性自主神经痛方面(多半是男性患者)的安全性、有效性没有确定。因此老年患者应谨慎用药。 |
儿童注意事项: 12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该药。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及药师指导下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需减量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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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成人有或无先兆的偏头痛发作的急性治疗。不适用于预防偏头痛,不适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
可广泛用于各种疼痛:创伤性疼痛,外科手术后疼痛及计划生育手术疼痛,中度癌痛,肌肉疼痛如腰痛、背痛、肌风湿痛,头痛,牙痛,痛经,神经痛以及劳损、扭伤、鼻窦炎等引起的持续性疼痛。还可用于各种剧烈咳嗽,尤其是非炎性干咳以及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和咳嗽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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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对乙酰氨基酚具有镇痛和解热作用,可选择性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前列腺素的生物合成,其解热镇痛作用比阿司匹林更快更强,而且避免了非甾体消炎药常见的不良反应。双氢可待因为阿片受体的弱激动剂,在结构上类似于可待因与吗啡,较可待因有更强的镇痛作用,约为可待因的2倍,不易成瘾,其镇痛作用主要是由于口服后有10%的双氢可待因转化为双氢吗啡。双氢可待因可以直接作用于咳嗽中枢,起镇咳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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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有严重肝功能损害的患者慎用;3. 有心脏病史或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患者慎用;4. 避免与5HT1B/1D受体激动剂合用;5. 避免与CYP3A4抑制剂或诱导剂合用。 |
有明显的肝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慎用。甲状腺机能减退的患者慎用。服用本品期间应忌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