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婴幼儿的退热,缓解由于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轻度头痛、咽痛及牙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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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布洛芬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布洛芬50毫克。辅料为半合成脂肪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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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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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1012  | 
                        
                             国药准字H1093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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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婴幼儿的退热,缓解由于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轻度头痛、咽痛及牙痛等。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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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需要时每6~8小时可重复使用,每24小时不超过4次,按体重一次5~10mg/kg。或参照年龄、体重剂量表,用滴管量取。  | 
                        
                             直肠给药:3~6岁儿童,一次1粒(塞肛门内)。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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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类消炎药有过敏反应者禁用。2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 
                        
                             1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和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2因服用阿司匹林和其他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的患者禁用。3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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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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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婴幼儿的退热,缓解由于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轻度头痛、咽痛及牙痛等。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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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非甾体类解热镇痛消炎药,作用机制是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从而发挥解热、镇痛、消炎作用。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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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将本品和其它所有药物置于远离儿童接触的地方。2.连续用药三天以上发热或疼痛仍未缓解者需请医生诊治。3.除非有医生的指导,在使用本药期间,勿再使用含布洛芬或其它的解热镇痛药物。4.由于持续的呕吐、腹泻或液体摄入不足而出现明显的脱水需就医,以纠正水及电解质平衡。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对于1-2岁的小儿,如24小时症状不见缓解请停药并咨询医生;对于2岁以上的儿童,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不能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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