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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口服溶液

利巴韦林口服溶液

处方药 非医保

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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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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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利巴韦林口服溶液
利巴韦林口服溶液
氧氟沙星眼膏
氧氟沙星眼膏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巴韦林。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生产企业

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3287

国药准字H1094017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5ml(0.15g),一日3次,连用7天。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10ml(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副作用

低血压﹑结膜炎。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适用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药理作用

可见食欲减退﹑胃部不适﹑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胃肠道反应,偶有头晕﹑睡眠差等反应,并可导致红﹑白细胞及血红蛋白的下降。

注意事项

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影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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