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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口服溶液

利巴韦林口服溶液

处方药 非医保

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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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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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利巴韦林口服溶液
利巴韦林口服溶液
氯霉素滴眼液
氯霉素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巴韦林。

本品主要成份为:氯霉素。

生产企业

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3287

国药准字H4402379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眼部感染,如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等。

用法用量

口服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5ml(0.15g),一日3次,连用7天。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10ml(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副作用

低血压﹑结膜炎。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可有眼部刺激、过敏反应等。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虽是局部用药,但因氯霉素具有严重的骨髓抑制作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后亦可能引致新生儿和哺乳婴儿产生严重的不良反应,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宜慎用。儿童用药:新生儿和早产儿禁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适用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眼部感染,如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等。

药理作用

可见食欲减退﹑胃部不适﹑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胃肠道反应,偶有头晕﹑睡眠差等反应,并可导致红﹑白细胞及血红蛋白的下降。

注意事项

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影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大剂量长期使用(超过3个月)可引起视神经炎或视神经乳头炎(特别是小儿)。长期应用本品的患者,应事先作眼部检查,并密切注意患者的视功能和视神经炎的症状,一旦出现即停药。同时服用维生素C和维生素B。 2.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勿使瓶口接触皮肤以免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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