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儿童生长期维生素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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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辅料为:碳酸氢钠、甘露醇、蔗糖、阿司巴坦、橘子香精。 |
葡萄糖酸锌100mg,布洛芬150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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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
山西新宝源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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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754 |
国药准字H1092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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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儿童生长期维生素的补充。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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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3~12岁生长期儿童一日1袋,用水溶后服用。 |
口服。 3~5岁儿童,一次半包; 6~14岁儿童,一次1包; 成人,一次2包;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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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胃部不适。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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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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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儿童生长期维生素的补充。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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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维生素是维持人体正常生理功能的一类营养素,它参与人体的糖、蛋白质、脂肪的代谢,维持各生理系统的正常功能,抵抗感染,保持健康。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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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严格按规定的剂量服用,需要大量服用时,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4.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及工作期间禁用。 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7.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使用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 8.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9.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