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因毛细血管损伤及通透性增加所致的出血,如鼻衄、视网膜出血、咯血、胃肠出血、血尿、痔疮及子宫出血等。也用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但止血效果不十分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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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肾上腺色腙。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本品是从小蘖科鬼臼属植物中提取到的木脂类抗肿瘤成份。其化学名为[5R-(5α,5αβ,8aα,9α)],5,8,8α,9-四氢-9-羟-5-(3,4,5-三甲氧苯基)呋喃(3’,4’:6,7)萘并-[2,3-d]-1,3-间二氧杂环烯-6(5αH)-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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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东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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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3285 |
国药准字H20063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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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因毛细血管损伤及通透性增加所致的出血,如鼻衄、视网膜出血、咯血、胃肠出血、血尿、痔疮及子宫出血等。也用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但止血效果不十分理想。 |
本品用于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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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5.0mg(1~2片),一日3次。 |
1 涂药前先用消毒、收敛溶液(如高锰酸钾溶液等)清洗患处、擦干; 2 用特制药签将药液涂于疣体处,涂遍疣体,不需重复并尽量避免药液接触正常皮肤和粘膜;3 用药总量勿超过1毫升,涂药后暴露患处使药液干燥;4 每日用药2次,连续3天,停药观察4天为一疗程。如病灶尚有残留可重复一个疗程,但最多不超过三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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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本品毒性低,可产生水杨酸样反应,如恶心、呕吐、头晕、耳鸣、视力减退等。对癫痫病人可引起异常脑电活动。 |
局部皮肤红肿、疼痛、瘙痒、脱皮等刺激症状;偶见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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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小儿小于5岁剂量减半,大于5岁同成人。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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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因毛细血管损伤及通透性增加所致的出血,如鼻衄、视网膜出血、咯血、胃肠出血、血尿、痔疮及子宫出血等。也用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但止血效果不十分理想。 |
本品用于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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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有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3. 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慎用;4. 用药期间避免饮酒;5. 服用期间如出现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6. 儿童用量请遵医嘱。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 避免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3. 用药期间避免性行为;4. 避免与破损皮肤接触;5. 用药后需洗手;6. 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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