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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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阿昔洛韦。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成:每克含硝酸咪康唑20毫克、丙酸氯倍他索0.5毫克。 | |
| 生产企业 |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240 | 国药准字H31022627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
| 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睑内,每2小时一次。 | 外用。一日1—2次,均匀涂敷患处。 |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对皮质激素类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面部、眼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褶皱部位禁用。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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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
| 药理作用 | 滴眼可引起轻度疼痛和烧灼感,但易被患者耐受。 | 用药部位可产生水泡、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
| 注意事项 | 本品在低温条件下易析出结晶。若有结晶,应将塑瓶放置在热水中使其溶解后再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2.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因此,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