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可用于改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的肝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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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硫普罗宁。 |
拉克替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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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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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838 |
国药准字H20070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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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可用于改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的肝功能。 |
本品适用于肝性脑病和慢性便秘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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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1~0.2g(1~2片),一日3次,疗程2~3月,或遵医嘱。 |
口服,可于就餐时服用或与饮料混合服用。1、肝性脑病:以每日排软便二次为标准,增减本品的服用剂量。推荐的初始剂量为每日每公斤体重0.6g,分3次于就餐时服用。2、便秘:成人起始剂量为第一日20g于早餐或晚餐时一次服用;第二日起,每日10g,于早餐时一次服用。如果大便次数大于3次/天或大便形状呈泥浆状或水样便时,可减半用量。适宜的剂量是每日排便一次,一般在服药几个小时后出现导泻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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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以下患者禁用:1.对本品成份过敏的患者。2.重症肝炎并伴有高度黄疸、顽固性腹水、消化道出血等并发症的肝病患者。3.肾功能不全合并糖尿病者。4.孕妇及哺乳妇女。5.儿童。6.急性重症铅、汞中毒患者。7.既往使用本药时发生过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或其它严重不良反应者。 |
本品在结肠发挥作用,肠道不通畅(肠梗阻、人造肛门等)患者不得服用本品。半乳糖不能接受的患者服用本品时可能会出现不易察觉的半乳糖血症(一种罕见的遗传代谢病),故应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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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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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可用于改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的肝功能。 |
本品适用于肝性脑病和慢性便秘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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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药可能引起青霉胺所具有的所有不良反应,但其不良反应的发生率较青霉胺低 2.血液系统少见粒细胞缺乏症,偶见血小板减少。如果外周白细胞计数降到每毫升3.5×10^6以下,或者血小板降到每毫升10×10^6以下,建议停药。 3.消化系统可出现味觉减退、味觉异常、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食欲减退、胃胀气、口腔溃疡等。另有提道可出现胆汁淤积,肝功能检测指标(如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总胆红素、碱性磷酸酶等)上升,如出现异常应停服本品,或进行相应治 疗。 4.泌尿系统可出现蛋白尿,发生率约为10%,停药后通常很快可完全恢复,另有个案报道本药可引起尿液变色。 5.皮肤皮肤反应是本药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约为10%-32%,表现为皮疹、皮肤痒、皮肤发红、尊麻疹、皮肤皱纹、天疱疮、皮肤眼睛黄染等,其中皮肤皱纹通常仅在长期治疗后发生。 6.呼吸系统据报道,本药可引起肺炎、肺出血和支气管痉挛。另有个案报道可出现呼吸困难或呼吸窘迫,以及闭塞性细支气管炎。 7.肌肉骨骼有个案报道使用本药治疗可引起肌无力。 8.长期、大量服用罕见蛋白尿或肾病综合症、疲劳感和肢体麻木,应停服本品。 9.其它:早见胰岛素性自体免疫综合症。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胃肠胀气、腹部胀痛和痉挛,易发生于服药初期。偶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腹泻、肠鸣和瘙痒。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胃灼热、呕吐、头痛、头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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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在服用本品期间应注意全面观察患者状况,定期检查肝功能,如发现异常应停服本品,或相应处治。1.以下患者慎用:(1)老年患者;(2)有哮喘病史的患者;(3)既往曾使用过青霉胺或使用青霉胺时发生过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对于曾出现过青霉胺毒性的患者,使用本药应从较小的剂量开始。2.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定期进行下列检查以监测本药的毒性作用:外周血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红蛋白量、血浆白蛋白量、肝功能、24小时尿蛋白。此外,治疗中每3个月或6个月应检查一次尿常规。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当出现胃肠道可疑的病变或症状、不明原因的腹痛或出现便血,应立即停服本品。 2、水和电解质紊乱患者及腹泻患者不得服用本品。结肠粪积(便结)患者应先采取其它方法进行治疗。 3、出现腹泻(可能导致电解质紊乱),通常是拉克替醇服用过量的症状。此时应减少服用剂量。应确定一个避免出现腹泻的适宜剂量(参见【用法用量】)。使肝硬化患者一日出现两次软便。治疗初期就出现水和电解质平衡紊乱的病例应予停药。 4、如患者服用本品后出现恶心,可在就餐时服用。 5、若服用本品一周仍未排便,应向医生咨询。自己服药时间不要超过四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