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维生素缺乏症患者的营养及能量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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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葡萄糖 |
刺五加、蛤蚧(去鳞、头足)、肉苁蓉、人参、人参露。辅料:蔗糖、香精、山梨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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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长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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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1416 |
国药准字Z22023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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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维生素缺乏症患者的营养及能量补充。 |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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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16克,一日3次,温开水冲服或与食物调和服用。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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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大剂量服用可出现烦躁、疲倦以及食欲缺乏等。偶见皮肤潮红、瘙痒。尿液可能呈黄色。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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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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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维生素缺乏症患者的营养及能量补充。 |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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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油腻食物。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3.本品宜饭前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