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理气导滞,消食化积,醒脾开胃。适用于食滞、食欲不振、消化不良、偏食厌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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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鸡内金、砂仁、山楂(焦)、麦芽(炒)、六神曲、菜菔子、陈皮、甘草(炙)、蜂蜜。 |
丁香叶,细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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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南省奥林特药业有限公司 |
深圳市泰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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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051 |
国药准字Z2004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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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导滞,消食化积,醒脾开胃。适用于食滞、食欲不振、消化不良、偏食厌食。 |
清热解毒,疏风止痛。用于风火牙痛,症见:牙痛阵作,遇风即发,受热加重,甚则齿痛连及头部面部;或伴有牙龈肿胀,患处红、肿、热、痛,得凉痛减;或伴有口渴喜凉饮,便干溲黄,舌红或舌尖红,苔薄黄或苔白少津,脉浮数或脉弦。急性牙髓炎、急性根尖周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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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儿童:3岁以下,每次10毫升,一日2次;3~11岁,每次10毫升,一日3次;12岁以上,每次20毫升,一日2次。成人:每次20毫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日3次,一次4~6粒,饭后白开水送服,疗程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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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胃十二指肠溃疡病及胃酸过多者忌服;禁食油腻。 |
偶有空服用后出现轻度胃部不适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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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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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理气导滞,消食化积,醒脾开胃。适用于食滞、食欲不振、消化不良、偏食厌食。 |
清热解毒,疏风止痛。用于风火牙痛,症见:牙痛阵作,遇风即发,受热加重,甚则齿痛连及头部面部;或伴有牙龈肿胀,患处红、肿、热、痛,得凉痛减;或伴有口渴喜凉饮,便干溲黄,舌红或舌尖红,苔薄黄或苔白少津,脉浮数或脉弦。急性牙髓炎、急性根尖周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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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极少数有恶心现象。 |
临床前动物试验结果提示:本品可减少酷酸致小鼠扭体反应的次数,提高热致痛小鼠的痛阈值,抑制二甲苯致小鼠耳廓肿胀,降低小鼠腹腔血管通透性,对乙型链酸杆菌,乳酸杆菌,奈瑟氏双球菌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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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慎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如有少量沉淀,服前摇匀,不影响疗效。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酒和辛辣之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时最好配合牙科治疗,急性牙髓炎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如症状严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以免延误治疗。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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