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过敏主自性身用于与要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多肌炎,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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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醋酸泼尼松。化学名:11β,17α,21-三羟基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醋酸酯。分子式:C23H30O6。分子量:402.49。 【性状】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溴马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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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方药业有限公司 |
常州康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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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0283 |
国药准字H19990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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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过敏主自性身用于与要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多肌炎,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
单纯原发性高尿酸血症以及非发作期痛风性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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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般一次5~10mg(1~2片),一日10~60mg(2~12片)。必要时酌量增减,由医生决定。1.疡综合狼症病、身、、自对每疫贫免,血等免溶疾于可血斑性溃日性病疮系肾性疫自结给统性身肠红性炎40-60mg,病情稳定后逐渐减量。2.对药物性皮炎、寻麻疹、支气管哮喘等过敏性疾病,可给泼尼松每日20-40mg,症状减轻后减量,每隔1-2日减少5mg。3.防止器官移植排异反应,一般在术前1-2天开始每日口服100mg,术后一周改为每日60mg,以后逐渐减量。4.治疗急性白血病、恶性肿瘤,每日口服60-80m。 |
成人每次50mg(1片),每日一次,早餐后服用,一周后检查血尿酸浓度;或可在治疗初期每日100mg(2片),早餐后服用,待血尿酸降至正常范围时改为每日50mg(1片)。或遵医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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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
一般病人对本品耐受性较好,但有时可出现:1.腹泻、胃部不适、恶心等消化系统症状2.风团、斑疹、潮红、瘙痒等皮肤过敏症。3.GOT、GPT及碱性磷酸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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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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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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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过敏主自性身用于与要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多肌炎,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
单纯原发性高尿酸血症以及非发作期痛风性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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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库欣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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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 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4.对有细菌、真菌、病毒感染者,应在应用足量敏感抗生素的同时谨慎使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3. 高尿酸血症患者需定期检查血尿酸水平;4. 避免与抗凝血药物同时使用;5. 服药期间应多饮水,以利尿酸排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