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头晕目花,耳鸣,腰酸肢麻,头发早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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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制)何首乌、黑芝麻、墨旱莲、桑椹、金樱子、菟丝子、(希)莶草、桑叶、牛膝、女贞子、杜仲、地黄、金银花、黑豆。 |
龙胆、芦荟、大黄、青黛、栀子、当归、黄芩、木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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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雷允上封浜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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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969 |
国药准字Z3102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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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头晕目花,耳鸣,腰酸肢麻,头发早白。 |
泻火通便。用于肝胆火旺,大便秘结,小便赤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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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1-2次,饭前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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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糖尿病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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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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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头晕目花,耳鸣,腰酸肢麻,头发早白。 |
泻火通便。用于肝胆火旺,大便秘结,小便赤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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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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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风寒或风热者慎服。3.孕妇及糖尿病患者慎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脾胃虚寒者慎用;2.不宜与含乌头类药物同用;3.不宜与含巴豆类药物同用;4.不宜与含附子类药物同用;5.不宜与含雄黄类药物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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