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头晕目花,耳鸣,腰酸肢麻,头发早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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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制)何首乌、黑芝麻、墨旱莲、桑椹、金樱子、菟丝子、(希)莶草、桑叶、牛膝、女贞子、杜仲、地黄、金银花、黑豆。 |
川芎、吴茱萸、冰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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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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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969 |
国药准字Z44020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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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头晕目花,耳鸣,腰酸肢麻,头发早白。 |
活血化瘀,化痰通络,行气止痛。用于痰瘀阻络之中风恢复期和后遗症,症见半身不遂、拘挛麻木、口眼歪斜、言语不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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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8克,一日2-3次;重症一次8-16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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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糖尿病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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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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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头晕目花,耳鸣,腰酸肢麻,头发早白。 |
活血化瘀,化痰通络,行气止痛。用于痰瘀阻络之中风恢复期和后遗症,症见半身不遂、拘挛麻木、口眼歪斜、言语不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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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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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风寒或风热者慎服。3.孕妇及糖尿病患者慎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忌服。2.服药期间如有燥热感,可用白菊花蜜糖水送服,或减半服用,必要时暂停服用1—2天。3.常用量:每次8G(克)(约48-50粒丸),早晚各服1次。连服10天,停药一天,30天为一疗程,可连服3个疗程。预防量与维持量每次4G(克),早晚各服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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