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头晕目花,耳鸣,腰酸肢麻,头发早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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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制)何首乌、黑芝麻、墨旱莲、桑椹、金樱子、菟丝子、(希)莶草、桑叶、牛膝、女贞子、杜仲、地黄、金银花、黑豆。  | 
                        
                             丹参、三七、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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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 
                        
                             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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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969  | 
                        
                             国药准字Z41021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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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头晕目花,耳鸣,腰酸肢麻,头发早白。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胸闷、心前区刺痛;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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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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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糖尿病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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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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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头晕目花,耳鸣,腰酸肢麻,头发早白。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胸闷、心前区刺痛;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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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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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风寒或风热者慎服。3.孕妇及糖尿病患者慎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慎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避免与其他药物同时服用,以免发生相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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