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头晕目花,耳鸣,腰酸肢麻,头发早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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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制)何首乌、黑芝麻、墨旱莲、桑椹、金樱子、菟丝子、(希)莶草、桑叶、牛膝、女贞子、杜仲、地黄、金银花、黑豆。 |
白蔹、槐花、五倍子、黑豆、猪胆膏(相当于胆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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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
通化吉通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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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969 |
国药准字Z20063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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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头晕目花,耳鸣,腰酸肢麻,头发早白。 |
解毒消炎,止血止痛,退肿通便,收缩痔核。用于内痔外痔混合痔,肛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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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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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糖尿病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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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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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头晕目花,耳鸣,腰酸肢麻,头发早白。 |
解毒消炎,止血止痛,退肿通便,收缩痔核。用于内痔外痔混合痔,肛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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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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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风寒或风热者慎服。3.孕妇及糖尿病患者慎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禁用;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