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滋肾,养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目涩畏光,视物模糊,迎风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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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熟地黄、山茱萸、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枸杞子、菊花、当归、白芍、蒺藜、石决明。 | 板蓝根、麦芽(炒)、柴胡、牡丹皮、山楂、金银花、六神曲(炒)。 | |
| 生产企业 | 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 四平市吉特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438 | 国药准字Z22023827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滋肾,养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目涩畏光,视物模糊,迎风流泪。 | 慢性乙型肝炎、慢性肝炎、肝硬化、脂肪肝、酒精性肝病、药物性肝病、肝损伤、肝纤维化。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10丸,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
| 副作用 | 暴发火眼者忌用,其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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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滋肾,养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目涩畏光,视物模糊,迎风流泪。 | 慢性乙型肝炎、慢性肝炎、肝硬化、脂肪肝、酒精性肝病、药物性肝病、肝损伤、肝纤维化。 |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 注意事项 | 1.儿童应用时应先到医院检查眼部情况,如无其它眼病方可服用。2.如有迎风流泪,又有视力急剧下降,应去医院就诊。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治疗一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按规定剂量服用。2服药期间少食辛辣生冷食物并不宜饮酒。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