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滋肾,养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目涩畏光,视物模糊,迎风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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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熟地黄、山茱萸、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枸杞子、菊花、当归、白芍、蒺藜、石决明。 |
本品主要成分是苦参素,即氧化苦参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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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
西安康本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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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438 |
国药准字H20010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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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肾,养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目涩畏光,视物模糊,迎风流泪。 |
本品可用于慢性乙肝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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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10丸,一日3次。 |
口服,每次0.3g,每日三次,疗程12周,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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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暴发火眼者忌用,其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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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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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未有儿童使用本品的经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遵医嘱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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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滋肾,养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目涩畏光,视物模糊,迎风流泪。 |
本品可用于慢性乙肝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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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在CCl4所致大鼠慢性肝损伤的模型上,本品有降低血清转氨酶、肝脏中羟脯氨酸含量,并使肝脏病变程度减轻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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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儿童应用时应先到医院检查眼部情况,如无其它眼病方可服用。2.如有迎风流泪,又有视力急剧下降,应去医院就诊。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治疗一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尚未有儿童使用本品的经验。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