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化痰止咳。 用于痰热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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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竹子加热后沥出的液体。 | 黄芪、莱菔子(炒)、白术(炒)、山楂(炒)、山药(炒)、桑叶、大枣。辅料为蔗糖、蜂蜜、苯甲酸钠。 | |
| 生产企业 | 湖北端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63089 | 国药准字B20020561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化痰止咳。 用于痰热咳嗽。 | 益气固表,健脾消食。适用于小儿脾胃虚弱引起的反复呼吸道感染、营养性贫血、厌食等病症的辅助治疗。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0ml,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口服,3岁以下,一次5-10毫升;3岁以上,一次10-20毫升,每日2次,或遵医嘱。 | |
| 副作用 | 寒痰、湿痰、饮食生痰、脾虚便溏等有寒湿征象患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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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解毒,化痰止咳。 用于痰热咳嗽。 | 益气固表,健脾消食。适用于小儿脾胃虚弱引起的反复呼吸道感染、营养性贫血、厌食等病症的辅助治疗。 | |
|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在有效药期内,有少许沉淀并非变质,摇匀即服,疗效正常。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本品久贮可产生少量轻摇易散的沉淀,用时应摇匀。 6.服药7~14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