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成人和大于12岁以上儿童的唇疱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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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喷昔洛韦 |
利拉萘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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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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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53275 |
国药准字H20080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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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成人和大于12岁以上儿童的唇疱疹。 |
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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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不睡觉时外涂患处,每2小时涂抹1次,疗程4天。应尽早开始治疗(如:有先兆或损害出现时)。 |
外用,每天1次涂于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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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各组分过敏者禁用。 |
下列患者禁用:对利拉萘酯及本品所含化学成分有过敏史者;对其它外用抗真菌药物有过敏史者;临床上与皮肤念珠菌病、汗疱疹、掌跖脓疱病、脓皮病以及其他皮肤炎症难以鉴别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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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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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成人和大于12岁以上儿童的唇疱疹。 |
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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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见全身不良反应,偶见用药局部灼热感、疼痛、瘙痒等。 |
1611例受试者的临床试验安全性评价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30例(1.86%)。其中主要为接触性皮炎17例(1.06%),瘙痒4例(0.25%),发红3例(0.19%),红斑、疼痛、刺激感各2例(0.12%)。此外,发生率小于1%的不良反应有皮炎、自身敏感皮炎及潮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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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不推荐用于黏膜,因刺激作用,勿用于眼内及眼周。严重免疫功能缺陷患者(如爱滋病或骨髓移植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应用。 |
禁用于角膜、结膜等部位。不慎入眼时,请用大量水冲洗,并立即到医院接受医生检查。禁用于明显糜烂部位。涂布部位如出现接触性皮炎、瘙痒、发红、红斑、疼痛、刺激感等,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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