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正己烷中毒性周围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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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分为小鼠颌下腺中提取纯化的神经生长因子(mNGF)。成品中含5%甘露醇和0.1%人血蛋白作保护剂。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昂丹司琼。 化学名称:2,3-二氢-9-甲基-3-[(2-甲基咪唑-1-基)甲基]-4(1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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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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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60051 |
国药准字H10960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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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正己烷中毒性周围神经病。 |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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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用2ml注射用水溶解,肌肉注射,一天一次,每次一瓶(20μg),四周为一疗程,根据病情轻重可遵医嘱多疗程连续给药。 |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2.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3.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2片),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4.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在麻醉前1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随后每隔8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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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禁用。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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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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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人类怀孕期间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对动物试验研究未显示对胚胎期、胎儿期、妊娠期、围产期及产后期有直接或间接害处。然而,由于对动物的研究并不完全能够预示人的反应,故不推荐人在怀孕期特别是妊娠头3月使用本品。实验显示,本品可由授乳动物乳汁中分泌,故服用本品时暂停母乳喂养。儿童用药:尚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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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正己烷中毒性周围神经病。 |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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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全身性疾病及给药部位各种反应:发热、寒战、胸闷、乏力、外周水肿;注射部位疼痛、注射部位皮疹、注射部位硬结、注射部位红肿、注射部位瘙痒、注射侧下肢痛等。 2.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瘙痒、斑丘疹、荨麻疹、红斑疹等。有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的个案报告。 3.神经精神系统疾病:头晕、头痛、局部麻木、肢体震颤、抽搐、失眠、兴奋、睡眠障碍、精神障碍等。 4.胃肠系统疾病: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反应,转氨酶升高、肝功能异常。 5.各种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疾病:肌肉疼痛等。 6.免疫系统疾病: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等。 7.其他:结膜充血、心悸、心律失常、呼吸困难、喉水肿、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增多、肾功能异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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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本品加注射用水振荡后即可完全溶解,如有不溶的沉淀、混浊或絮状物时不可用。 3、使用前应仔细检查药瓶,如有裂缝或破损等异常情况时不可使用。 4、用药过程中,如有任何不适症状及时与医生联系询问。 |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 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 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