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的功效是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肝肾两虚,头晕目花,耳鸣,腰酸肢麻,须发早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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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制何首乌、地黄、牛膝(酒制)、桑椹、女贞子(酒制)、墨旱莲、桑叶(制)、黑芝麻、菟丝子(酒蒸)、金樱子等味 |
本品活性成分为:乳果糖,辅料为苯甲酸钠。化学名称:4-O-β-D-吡喃半乳糖基-D-果糖。分子式:C12H22O11分子量:34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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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健民大鹏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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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967 |
国药准字H20093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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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的功效是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肝肾两虚,头晕目花,耳鸣,腰酸肢麻,须发早白。 |
慢性或习惯性便秘:调节结肠的生理节律。肝性脑病: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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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每日剂量可根据个人需要进行调节,下面的推荐剂量可作为参考。1.便秘及临床需要维持软便的情况:成人起始剂量30mL/日,维持剂量10-25mL/日;2.7-14岁儿童:起始剂量15mL/日,维持剂量10-15mL/日;3.3-6岁儿童:起始剂量5-10mL/日,维持剂量5-10mL/日;4.婴儿:起始剂量5mL/日,维持剂量5mL/日。治疗几天后,可根据患者情况酌减剂量。杜密克宜在早餐时1次服用。根据乳果糖的作用机制,1至2天可取得临床效果。如2天后仍未有明显效果,请咨询医生。2.肝昏迷及昏迷前期起始剂量:30-50mL,一日3次。维持剂量:应调至每日最多2-3次软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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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肝功能不全者禁用。2.孕妇禁用。3.已知有本品或组方药物肝损伤个人史的患者不宜使用 |
治疗初始几天可能会有腹胀,通常继续治疗即可消失,当剂量高于推荐治疗剂量时,可能会出现腹痛和腹泻,此时应减少使用剂量。如果长期大剂量服用(通常仅见于PSE的治疗),患者可能会因腹泻出现电解质紊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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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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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据现有资料,推荐剂量的本品可用于妊娠期和哺乳期。儿童用药:请参见【用法用量】。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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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的功效是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肝肾两虚,头晕目花,耳鸣,腰酸肢麻,须发早白。 |
慢性或习惯性便秘:调节结肠的生理节律。肝性脑病: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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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表现,转氨酶升高等肝生化指标异常。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3.全身性:乏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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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应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或原有肝生化检查异常、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2.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超剂量、长期连续服用。3.老年人及肝生化指标异常、有肝病史者慎用。4.哺乳妇女服药期间应选择停止哺乳或停止使用本品。5.目前尚无系统的儿童用药安全性研究资料,儿童应慎用。6.已知有本品或组方药物肝损伤家族史的患者慎用。7.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
1.如果在治疗二、三天后,便秘症状无改善或反复出现,请咨询医生。 2.本品如用于乳糖酶缺乏症患者,需注意本品中乳糖的含量。本品在便秘治疗剂量下,不会对糖尿病患者带来任何问题。 3.本品用于治疗肝昏迷或昏迷前期的剂量较高,糖尿病患者应慎用。 4.本品在治疗剂量下对驾驶和机械操作无影响。 5.请置于儿童不能触及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