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祛瘀,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头痛日久,痛如针刺而有定处,内热烦闷,心悸失眠,急躁易怒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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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该套餐含血府逐瘀胶囊15盒、抗栓胶囊12盒。为一个疗程用量,服用时间30天。桃仁(炒)、当归、枳壳(麸炒)、川芎、柴胡、红花、牛膝、赤芍、地黄、桔梗、甘草。 | 活性成份沙库巴曲缬沙坦钠。 | |
| 生产企业 | 天津宏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2020223 | 国药准字J20190002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祛瘀,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头痛日久,痛如针刺而有定处,内热烦闷,心悸失眠,急躁易怒等症状。 | 用于射血分数降低的慢性心力衰竭(NYHAⅡ-Ⅳ级,LVEF≤40%)成人患者,降低心血管死亡和心力衰竭住院的风险。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可代替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与其他心力衰竭治疗药物(例如:β受体阻断剂、利尿剂和盐皮质激素拮抗剂)合用。 | |
| 用法用量 | 血府逐瘀胶囊:口服,一次6粒,一日2次,一个月为一疗程。抗栓胶囊(亦通):口服,... | 诺欣妥可以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参见[药代动力学])。由于与ACE抑制剂合用时存在血管性水肿的潜在风险,禁止诺欣妥与ACEI合用。如果从ACEI转换成诺欣妥,必须在停止ACE抑制剂治疗至少36小时之后才能开始应用诺欣妥(参见[禁忌])。推荐诺欣妥起始剂量为每次100mg,每天两次。在目前未服用ACEI或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ARB)的患者或服用低剂量上述药物的患者中,用药经验有限,推荐诺欣妥的起始剂量为50mg,每天两次。根据患者耐受情况,诺欣妥剂量应该每2至4周倍增一次,直至达到每次200mg每天。 |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诺欣妥可导致以下具有临床意义的不良反应:血管性水肿、低血压、肾功能损害、高钾血症,详见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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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活血祛瘀,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头痛日久,痛如针刺而有定处,内热烦闷,心悸失眠,急躁易怒等症状。 | 用于射血分数降低的慢性心力衰竭(NYHAⅡ-Ⅳ级,LVEF≤40%)成人患者,降低心血管死亡和心力衰竭住院的风险。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可代替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与其他心力衰竭治疗药物(例如:β受体阻断剂、利尿剂和盐皮质激素拮抗剂)合用。 | |
|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用辛冷食物。2.孕妇忌服。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3.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 用药期间应定期监测血压、肾功能;5. 避免与保钾利尿剂、钾补充剂等药物合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