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解热镇痛,利咽解毒,祛痰定惊。用于小儿发热,惊悸不安,咽喉肿痛及肺热痰多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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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人工牛黄、南板蓝根、对乙酰氨基酚。 |
羟丙甲纤维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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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健民大鹏药业有限公司 |
永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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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417 |
国药准字H20043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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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热镇痛,利咽解毒,祛痰定惊。用于小儿发热,惊悸不安,咽喉肿痛及肺热痰多咳嗽。 |
滋润泪液分泌不足的眼睛,消除眼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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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直肠给药。一至三岁小儿一次1粒,一日1次,三至六岁一次1粒,一日2次。 |
成人及儿童均可使用。每日3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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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在极少数人中可能会引起眼部不适,如眼睛疼痛,视力模糊,持续结膜充血或出现眼睛刺痛感。如上述症状明显或持续存在,则应停止使用该药,去医院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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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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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解热镇痛,利咽解毒,祛痰定惊。用于小儿发热,惊悸不安,咽喉肿痛及肺热痰多咳嗽。 |
滋润泪液分泌不足的眼睛,消除眼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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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羟丙甲纤维素是纤维素的部分甲基和部分聚羟丙基醚,它可溶于冷水中形成具有一定黏性的溶液,其性质与泪液中的黏弹性物质(主要是黏蛋白)接近,因此,可以作为人工泪液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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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以清热为主,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发热持续未缓解,应及时就诊。2.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出现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