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治“三根”病,清热解毒,调和气血,通经活络。用于瘟疫、中毒、脏腑疼痛、头痛、发烧、全身不适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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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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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库伦蒙药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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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086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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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治“三根”病,清热解毒,调和气血,通经活络。用于瘟疫、中毒、脏腑疼痛、头痛、发烧、全身不适等症。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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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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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该药品可能引起胃部不适、恶心、腹泻等消化系统反应,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过敏症状,如皮疹、瘙痒等。请遵医嘱使用,如出现严重不适,请及时就医。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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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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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治“三根”病,清热解毒,调和气血,通经活络。用于瘟疫、中毒、脏腑疼痛、头痛、发烧、全身不适等症。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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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4.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5.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