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治“三根”病,清热解毒,调和气血,通经活络。用于瘟疫、中毒、脏腑疼痛、头痛、发烧、全身不适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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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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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库伦蒙药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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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086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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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治“三根”病,清热解毒,调和气血,通经活络。用于瘟疫、中毒、脏腑疼痛、头痛、发烧、全身不适等症。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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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克,一日1~2次。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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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该药品可能引起胃部不适、恶心、腹泻等消化系统反应,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过敏症状,如皮疹、瘙痒等。请遵医嘱使用,如出现严重不适,请及时就医。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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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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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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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治“三根”病,清热解毒,调和气血,通经活络。用于瘟疫、中毒、脏腑疼痛、头痛、发烧、全身不适等症。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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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4.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5.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