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敏感大肠埃希菌、肠球菌属、葡萄球菌属以及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等细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也可用于尿路感染的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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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呋喃妥因。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乙酰半胱氨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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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正同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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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2511 |
国药准字H20057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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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敏感大肠埃希菌、肠球菌属、葡萄球菌属以及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等细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也可用于尿路感染的预防。 |
用于治疗分泌大量浓稠痰液的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慢性支气管炎(CB)、肺气肿(PE)等慢性呼吸系统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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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直肠给药。 1、成人:一次100mg,一日1-2次。儿童:一次50mg,一日1-2次,或遵医嘱。疗程至少一周,或用至尿培养转阴后至少3日。 2、对尿路感染反复发作用本品预防者,成人:一日100mg,儿童:一日50mg。 |
成人一日1-2次,一次1片(600mg),以温开水(≤40℃)溶解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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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呋喃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新生儿禁用。 4、肾功能减退患者禁用。 |
乙酰半胱氨酸口服制剂使用后报告的不良反应见下表。(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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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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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表明,本品没有致畸作用。尚缺乏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用药资料。因此孕妇不主张使用,治疗期间不推荐哺乳。 儿童用药:本品仅用于成人。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本品药动学特征无明显改变,一般不调整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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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敏感大肠埃希菌、肠球菌属、葡萄球菌属以及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等细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也可用于尿路感染的预防。 |
用于治疗分泌大量浓稠痰液的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慢性支气管炎(CB)、肺气肿(PE)等慢性呼吸系统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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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皮疹、药物热、粒细胞减少、肝炎等变态反应可发生,有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尚可发生溶血性贫血。 2、头痛、头昏、嗜睡、肌痛、眼球震颤等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偶可发生,多属可逆。严重者可以发生周围神经炎、原有肾功能减退或长期使用本品的病人易于发生。 3、呋喃妥因偶可以引起发热、咳嗽、胸痛、肺部浸润和嗜酸粒细胞增多等急性肺炎表现,停药后可迅速消失。重症患者采用糖皮质激素可能减轻症状;长期使用6个月以上的患者,偶尔引起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应及早停药并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
本品为粘痰溶解剂,具有较强的粘液溶解作用。其分子中所含的巯基(-SH)能使痰中糖蛋白多肽链的二硫键(-S-S)断裂,从而降低痰的粘滞性,并使痰液化而易咳出。 本品是合成谷胱甘肽(GSH-)的必需氨基酸,在保持适当的GSH水平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从而有助于保护细胞因体内GSH水平过低而导致细胞毒素损害。 毒理:小鼠经口摄入的LD50为7888mg/Kg,大鼠经口LD50>6000mg/Kg。回复突变试验(Ames试验)显示乙酰半胱氨酸无致突变作用。本品未观察到任何畸作用。在动物生殖毒性研究中,乙酰半胱氨酸250mg/Kg口服对大鼠无生殖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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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疗程应至少7日,或继续用药至症状消除3日以上。 2、长期应用本品6个月以上者,有发生弥漫性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的可能。应严密观察,及早发现,及时停药。因此将本品作长期预防应用者需权衡利弊。 3、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周围神经病变、肺部疾病患者慎用。 4、临床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干扰尿糖测定,因其尿中代谢产物可使硫酸铜试剂发生假阳性反应。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因呋喃妥因可透过胎盘屏障,而胎儿酶系尚未发育完全,故孕妇禁用,以避免胎儿发生溶血性贫血的可能。 (2)少量呋喃妥因可进入乳汁,诱发乳儿溶血性贫血,尤其是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使用本品应停止哺乳。 6、儿童用药:新生儿禁用。 7、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慎用,并宜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8、药物过量:本品过量无特效解毒药。需用灌肠法使药物稀释、导泄,并给予大量补液,以保证药物随尿液排泄。本品也可经透析清除。 |
患有支气管哮喘的病人在治疗期间应密切观察病情,如有支气管痉挛发生应立即终止治疗。药品可能有硫磺气味,这并不是产品变质引起的,而是这种制剂中含有活性成分的一种特征。本品不可直接吞服。溶解后的本晶溶液最好不与其他药物混合服用。本品应保存在小儿不易接触处,本品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