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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水解肽注射液

肝水解肽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长春精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慢性肝炎、肝硬化等疾病的辅助冶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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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水解肽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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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肝水解肽注射液
肝水解肽注射液
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
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
主要成分

本品系由健康牛、猪的肝脏经酶水解提取制得的含有多肽类、核酸类、氨基酸类物质的无菌水溶液。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美沙星。

生产企业

长春精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6499

国药准字H4202110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慢性肝炎、肝硬化等疾病的辅助冶疗。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用法用量

1、肌肉注射:一次20-40mg,一日1次。 2、静脉滴注:一次100mg,一日1次,用5%或10%葡萄糖注射液500ml稀释后缓慢滴注。

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对小儿滴数酌减。

副作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肝昏迷、严重氮质血症及氨基酸代谢障碍者禁用。

偶见中耳痛及瘙痒感。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本品用于慢性肝炎、肝硬化等疾病的辅助冶疗。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药理作用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的报道。

注意事项

1、本品为生物制剂,长时间高温,能使本品变浊或沉淀,应立即停止使用。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该方面研究资料。 4、儿童用药:尚无该方面研究资料。 5、老年用药:尚无该方面研究资料。 6、药物过量:尚无该方面研究资料。

1.只用于点耳。 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以外,应同时采用口服药剂的全身治疗。 3.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4.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引起目眩,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 5.使用本品疗程以4周为限,此后继续使用应慎重或咨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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