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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水解肽注射液

肝水解肽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长春精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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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慢性肝炎、肝硬化等疾病的辅助冶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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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水解肽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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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肝水解肽注射液
肝水解肽注射液
利巴韦林滴眼液
利巴韦林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系由健康牛、猪的肝脏经酶水解提取制得的含有多肽类、核酸类、氨基酸类物质的无菌水溶液。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生产企业

长春精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6499

国药准字H3402231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慢性肝炎、肝硬化等疾病的辅助冶疗。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用法用量

1、肌肉注射:一次20-40mg,一日1次。 2、静脉滴注:一次100mg,一日1次,用5%或10%葡萄糖注射液500ml稀释后缓慢滴注。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副作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肝昏迷、严重氮质血症及氨基酸代谢障碍者禁用。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成分

本品用于慢性肝炎、肝硬化等疾病的辅助冶疗。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药理作用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的报道。

注意事项

1、本品为生物制剂,长时间高温,能使本品变浊或沉淀,应立即停止使用。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该方面研究资料。 4、儿童用药:尚无该方面研究资料。 5、老年用药:尚无该方面研究资料。 6、药物过量:尚无该方面研究资料。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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