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脑外伤性昏迷、神经外科手术引起的昏迷、肝昏迷及偏瘫、高位截瘫、小儿麻痹后遗症、神经性头痛和腰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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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乙酰谷酰胺、氯化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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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金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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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713 |
国药准字H10940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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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脑外伤性昏迷、神经外科手术引起的昏迷、肝昏迷及偏瘫、高位截瘫、小儿麻痹后遗症、神经性头痛和腰痛等。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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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次100mg-600mg,缓慢滴注。小儿剂量酌减或遵医嘱。 |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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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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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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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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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脑外伤性昏迷、神经外科手术引起的昏迷、肝昏迷及偏瘫、高位截瘫、小儿麻痹后遗症、神经性头痛和腰痛等。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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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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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发现药液浑浊或有异物,瓶体细微破裂、瓶盖松动等切勿使用。本品应一次用完,不得贮藏再用。 2、静滴时可能引起血压下降,使用时应注意。 3、当药液的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4、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应酌情减量或遵医嘱。 5、老年用药:尚无本品老年患者用药的研究资料,可参考【用法用量】和其他项下内容。 6、药物过量:尚无本品药物过量的研究资料和文献报道。一旦发生过量,应予以对症和支持治疗。 |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