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脑外伤性昏迷、神经外科手术引起的昏迷、肝昏迷及偏瘫、高位截瘫、小儿麻痹后遗症、神经性头痛和腰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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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乙酰谷酰胺、氯化钠。 |
白蔹、槐花、五倍子、黑豆、猪胆膏(相当于胆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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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金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通化吉通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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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713 |
国药准字Z20063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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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脑外伤性昏迷、神经外科手术引起的昏迷、肝昏迷及偏瘫、高位截瘫、小儿麻痹后遗症、神经性头痛和腰痛等。 |
解毒消炎,止血止痛,退肿通便,收缩痔核。用于内痔外痔混合痔,肛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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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次100mg-600mg,缓慢滴注。小儿剂量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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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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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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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脑外伤性昏迷、神经外科手术引起的昏迷、肝昏迷及偏瘫、高位截瘫、小儿麻痹后遗症、神经性头痛和腰痛等。 |
解毒消炎,止血止痛,退肿通便,收缩痔核。用于内痔外痔混合痔,肛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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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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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发现药液浑浊或有异物,瓶体细微破裂、瓶盖松动等切勿使用。本品应一次用完,不得贮藏再用。 2、静滴时可能引起血压下降,使用时应注意。 3、当药液的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4、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应酌情减量或遵医嘱。 5、老年用药:尚无本品老年患者用药的研究资料,可参考【用法用量】和其他项下内容。 6、药物过量:尚无本品药物过量的研究资料和文献报道。一旦发生过量,应予以对症和支持治疗。 |
1.孕妇禁用;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