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手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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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水杨酸与苯甲酸。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马蔺子甲素,6-甲氧基-2-△10'-顺十七烯-1,4-苯醌。但也含有部分马蔺子乙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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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云阳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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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633 |
国药准字H1998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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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手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等。 |
本品为放射增敏剂,用于放射治疗的肺癌、食道癌和头颈部癌等的放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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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次,将患处洗净后搽用本品。 |
饭后口服,一日2次,一次2粒,分别于放疗前、后服用。小儿酌减。本品应在接受放疗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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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破损及患溃烂处皮肤禁用。 2、儿童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部分患者有轻度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等,其发生率较单纯放射治疗时高,一般不影响继续用药,个别反应患者,可减量或对症治疗,饭后服用可减少胃的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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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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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手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等。 |
本品为放射增敏剂,用于放射治疗的肺癌、食道癌和头颈部癌等的放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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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引起接触性皮炎,大面积使用吸收后可出现水杨酸全身中毒症状,如头晕、神志模糊、精神错乱、呼吸急促、持续性耳鸣、剧烈或持续头痛、刺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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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部位黏膜。 2、本品可经皮肤吸收,不宜长时期大面积应用。 3、涂药后立即洗手。 4、置于小儿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5、本品与铁盐和重金属盐配伍禁忌。 |
1.本品宜避光保存。2.在放疗期间应持续服药,以免影响疗效。3.因本药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建议从小剂量开始服用(一日1~2粒);若出现以上反应可对症治疗,对症治疗药物不影响马蔺子素的疗效。4.本药宜饭后服用,以减少胃肠反应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