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进行性肌萎缩、脑出血后遗症、心功能不全、心肌疾患及肝炎等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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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腺嘌呤核苷-5’-三磷酸酯二钠盐。 |
熟地黄、黄连、白芍、黄芩、阿胶、茯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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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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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0494 |
国药准字Z20000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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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进行性肌萎缩、脑出血后遗症、心功能不全、心肌疾患及肝炎等的辅助治疗。 |
滋阴清热,安神除烦。用于绝经期前后诸证。阴虚火旺者,症见潮热面红、自汗盗汗、心烦不宁、失眠多梦、头晕耳鸣、腰膝酸软、手足心热;妇女卵巢功能衰退更年期综合征见上述表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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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临用前,加氯化钠注射液溶解。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一次10-20mg,一日10-40mg。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2~4周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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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药对窦房结有明显抑制作用,因此对病窦综合征或窦房结功能不全或老年人慎用或不用。 |
偶见服药后腹胀,胃痛,可改为饭后服药或停药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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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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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进行性肌萎缩、脑出血后遗症、心功能不全、心肌疾患及肝炎等的辅助治疗。 |
滋阴清热,安神除烦。用于绝经期前后诸证。阴虚火旺者,症见潮热面红、自汗盗汗、心烦不宁、失眠多梦、头晕耳鸣、腰膝酸软、手足心热;妇女卵巢功能衰退更年期综合征见上述表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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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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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静注宜缓慢,以免引起头晕、头胀、胸闷及低血压等。心肌梗死和脑出血在发病期患者慎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3、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4、老年患者用药:尚不明确。 5、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服用期间出现头晕、心悸、面红、皮疹等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3.过敏体质者慎用;4.服用期间应避免情绪激动和剧烈运动;5.服用期间应避免饮酒和辛辣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