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表皮基底细胞癌、鳞状细胞癌、乳腺癌、疣状表皮发育不良以及尖锐湿疣等皮肤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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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龙胆、芦荟、熟大黄、黄芩、青黛、天南星(矾炙)、木香、青皮(醋炙)、陈皮、当归、栀子(姜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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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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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0119 |
国药准字Z2202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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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表皮基底细胞癌、鳞状细胞癌、乳腺癌、疣状表皮发育不良以及尖锐湿疣等皮肤疾病。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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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每日涂抹患处23次,每次约12厘米长度,连续使用不超过6周。儿童用量酌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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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皮肤刺激、红肿、瘙痒或脱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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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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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表皮基底细胞癌、鳞状细胞癌、乳腺癌、疣状表皮发育不良以及尖锐湿疣等皮肤疾病。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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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3.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药并咨询医生;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5. 请按说明书或医嘱使用。 |
1. 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 阴虚火旺、肝火旺盛者慎用;3.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4. 服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5.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