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表皮基底细胞癌、鳞状细胞癌、乳腺癌、疣状表皮发育不良以及尖锐湿疣等皮肤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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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鲨肝醇,其化学名称为:3-(十八烷氧基)-1,2-丙二醇。化学结构式:CH2OH-CHOH-CH2O(CH2)17CH3分子式:C21H44O3分子量:34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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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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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0119 |
国药准字H20023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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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表皮基底细胞癌、鳞状细胞癌、乳腺癌、疣状表皮发育不良以及尖锐湿疣等皮肤疾病。 |
升白细胞药,用于防治因放射治疗、肿瘤化疗及苯中毒等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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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每日涂抹患处23次,每次约12厘米长度,连续使用不超过6周。儿童用量酌减。 |
一日60-180mg,分3次服用,4-6周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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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皮肤刺激、红肿、瘙痒或脱皮。 |
治疗剂量偶见口干、肠鸣亢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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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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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可应用本品。儿童用药:儿童可应用本品。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可应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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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表皮基底细胞癌、鳞状细胞癌、乳腺癌、疣状表皮发育不良以及尖锐湿疣等皮肤疾病。 |
升白细胞药,用于防治因放射治疗、肿瘤化疗及苯中毒等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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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3.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药并咨询医生;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5. 请按说明书或医嘱使用。 |
1.临床疗效与剂量相关,过大或过小均影响效果,故应寻找最佳剂量。 2.对病程较短、病情较轻及骨髓功能尚好者,本品疗效较好。若用药后疗效不佳(如放、化疗期间或苯中毒严重患者),即使到医院复诊。 3.用药期间应经常检查外周血常规,必要时调整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