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各种组织缺氧急救的辅助治疗,如一氧化碳中毒、催眠药中毒、氰化物中毒、新生儿窒息、严重休克期缺氧、脑血管意外、脑震荡后遗症、麻醉及肺部疾病引起的呼吸困难和各种心脏疾患引起的心肌缺氧的治疗。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细胞色素C。 |
鳖甲、三七、赤芍、冬虫夏草、连翘等。 |
|
生产企业 |
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0488 |
国药准字Z1999101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各种组织缺氧急救的辅助治疗,如一氧化碳中毒、催眠药中毒、氰化物中毒、新生儿窒息、严重休克期缺氧、脑血管意外、脑震荡后遗症、麻醉及肺部疾病引起的呼吸困难和各种心脏疾患引起的心肌缺氧的治疗。 |
软坚散结,化瘀解毒,益气养血,用于慢性肝炎肝纤维化,以及早期肝硬化属瘀血阻络,气血亏虚,兼热毒未尽证。症见:胁肋隐痛或肋下痞块,面色晦黯,脘腹胀满,纳差便溏,神疲乏力,口干口苦,赤缕红丝等。 |
|
用法用量 |
1、成人:静脉注射或滴注,一次15-30mg,每日30-60mg。静脉注射时,加25%葡萄糖注射液20ml混匀后缓慢注射。也可用5-10%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静脉滴注。 2、儿童: (1)肌注:<1岁,每次1.5-7.5mg;1-8岁,每次15mg;>9岁,每次15-30mg,每日1次。 (2)静注:<1岁,每次7.5mg;1-8岁,每次7.5mg-15mg;>9岁,每次15-30mg,每日1次。 (3)静滴:<8岁,每次15mg;>9岁,每次15-30mg,每日1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6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偶见轻度消化道反应,一般可自行缓解。 |
|
禁忌 |
|
|
|
成分 |
本品用于各种组织缺氧急救的辅助治疗,如一氧化碳中毒、催眠药中毒、氰化物中毒、新生儿窒息、严重休克期缺氧、脑血管意外、脑震荡后遗症、麻醉及肺部疾病引起的呼吸困难和各种心脏疾患引起的心肌缺氧的治疗。 |
软坚散结,化瘀解毒,益气养血,用于慢性肝炎肝纤维化,以及早期肝硬化属瘀血阻络,气血亏虚,兼热毒未尽证。症见:胁肋隐痛或肋下痞块,面色晦黯,脘腹胀满,纳差便溏,神疲乏力,口干口苦,赤缕红丝等。 |
|
药理作用 |
本品可引起过敏反应,也可因制剂不纯,混有热原而引起热原反应。 |
经动物肝纤维化模型治疗实验结果,显示对肝纤维化早期有明显阻断作用,并有抑制贮脂细胞增殖,减少胶原蛋白合成,降低胶原蛋白在Diss腔过量沉积,及溶解和吸收已形成的肝纤维化作用,还可有效地抑制肝纤维化a2(I)mRNA的表达。实验还显示,提高小鼠腹腔巨噬细胞吞噬功能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用药前需做过敏试验。皮试划痕法系用0.03%溶液1滴,滴于前臂屈面皮肤上,用针在其上刺扎一下(单刺)或多下(多刺),至少量出血程度。皮内注射法系用0.03mg/ml溶液0.03-0.05ml皮内注射。均观察15-20分钟,单刺者局部红晕直径10mm以上或丘疹直径>7mm以上,多刺和皮内注射者红晕直径15mm以上或丘疹直径10mm以上为阳性。皮试阳性者禁用。 2、中止用药后再继续用药时,过敏反应尤易发生,须再做皮试,且应用用药量较小的皮内注射法。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4、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5、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