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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参碱氯化钠注射液

苦参碱氯化钠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成都盛迪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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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预防肿瘤病人发生恶液质,改善肿瘤病人生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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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参碱氯化钠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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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苦参碱氯化钠注射液
苦参碱氯化钠注射液
氨甲环酸片
氨甲环酸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苦参碱。

本品主要成份为: 氨甲环酸。

生产企业

成都盛迪医药有限公司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53306

国药准字H3102004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预防肿瘤病人发生恶液质,改善肿瘤病人生存质量。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一日1次,每次100ml(80mg)。滴注时间不应少于40分钟。

口服:一次1~1.5g(4~6片),一日2~6g(8~24片)。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如药液混浊变色禁用。

本品副作用较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副作用尚有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本品适用于预防肿瘤病人发生恶液质,改善肿瘤病人生存质量。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药理作用

1、偶有轻度恶心、呕吐、口苦、上腹不适或疼痛、腹胀、头痛、眩晕、胸闷、发热等不良反应,一般情况下症状可自行缓解。 2、滴注速度太快,会产生头晕、恶心等不良反应。可继续给药,但需减量。 3、用药过量时,出现心悸、心慌不适或易兴奋、出汗、疲乏等,停药后自行恢复,必要时可用中枢抑制剂对抗,或给予支持治疗。 4、个别患者可出现注射部位发红或注射局部轻微刺激性疼痛。

注意事项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2、肾功能不全者用量酌减。 3、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滴注速度以每分钟不超过60滴为宜。 5、避免长期在一个部位注射而造成血管及局部组织损伤。 6、如在数天后,本品的不良反应仍存在,应停药。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无相关研究报道,不推荐使用。 8、儿童用药:无相关研究报道,不推荐使用。 9、老年用药:应按常规根据老年患者的年龄与体质减量使用或遵医嘱。 10、药物过量:临床用药过量时,病人可出现心悸,心慌不适感,或易兴奋、出汗、疲乏等,应暂时停药,以后可根据情况继续给药,但须减量。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 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 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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