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皮肤角化症、手足皲裂、鱼鳞病、干皮症等角化异常性皮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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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普拉洛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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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兰州天瑞制药有限公司 |
Senju Pharmaceutical Co.,Lt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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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2021258 |
注册证号H20130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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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皮肤角化症、手足皲裂、鱼鳞病、干皮症等角化异常性皮肤病。 |
外眼及眼前节炎症的对症治疗(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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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4次,涂于患处,按摩至吸收。 |
一次1-2滴,一日4次滴眼。根据症状可以适当增减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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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使用该药膏可能引起皮肤刺激、红肿、瘙痒等局部反应,长期使用可能导致皮肤萎缩、色素沉着或毛发增多。 |
在申请批准时及使用成绩调查的总数5,843例病例中79例(1.35%)出现了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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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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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有妊娠可能的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的使用,只有在判定用药的益处大于危险时,才可给予。[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的用药安全性没有被确认,动物实验(大鼠)发现有延迟分娩的现象。]儿童用药:对早产儿、新生儿和婴儿的安全性还未确定(使用经验少)。老年用药:无可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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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皮肤角化症、手足皲裂、鱼鳞病、干皮症等角化异常性皮肤病。 |
外眼及眼前节炎症的对症治疗(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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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3.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药;4. 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5.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1.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 应注意本剂只用于对症治疗而不是对因治疗。 本剂可掩盖眼部感染,因此对于感染引起的炎症使用本剂时,一定要仔细观察,慎重使用。 2.应用时注意事项 给药途径:只能用于滴眼 给药时:滴眼时请注意药瓶前端不要接触眼睛。 发药时:在交给患者时,指导患者将药瓶避光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