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预防与治疗脑血栓、冠心病以及外科手术后的并发症-血栓性深静脉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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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棓丙酯。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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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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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320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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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预防与治疗脑血栓、冠心病以及外科手术后的并发症-血栓性深静脉炎等。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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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日1次,每次120-180mg。使用时在瓶中加入生理盐水5ml,振摇使完全溶解后,加至250-50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混匀,缓缓静脉滴注;10-15天为一疗程。当室温低于15℃时,每瓶可用2ml丙二醇注射液,振摇使完全溶解后使用。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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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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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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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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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预防与治疗脑血栓、冠心病以及外科手术后的并发症-血栓性深静脉炎等。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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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患者静滴后一过性心率减慢或病故氨基转移酶轻度增高,在停药1-2周内可自行恢复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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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用药期间应检查肝、肾功能,如有异常,应停药,待恢复正常后继续用药。 2、静脉滴注时速度不应过快,可防止出现心慌、头昏、困乏等不适应症状。 3、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4、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5、请放置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7、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8、药物过量:尚缺乏本品药物过量的报道,一旦发生药物过量,应立即停药,给予支持和对症治疗。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