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预防与治疗脑血栓、冠心病以及外科手术的并发症-血栓性深静脉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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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棓丙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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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博大伟业制药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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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195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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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预防与治疗脑血栓、冠心病以及外科手术的并发症-血栓性深静脉炎等。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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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加至250-50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缓缓滴注。一日1次,一次0.12-0.18g,10-15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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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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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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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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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预防与治疗脑血栓、冠心病以及外科手术的并发症-血栓性深静脉炎等。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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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患者静脉滴注后有一过性心率减慢或谷丙转氨酶轻度增高,停药1-2周内可自行恢复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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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用药期间应检查肝、肾功能,如有异常,应停药,待恢复正常后继续用药。 2、静脉滴注时速度不应过快,可防止出现心慌、头昏、困乏等不适症状。 3、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4、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5、请放置于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安全性尚不明确。 7、儿童用药:尚缺乏本品儿童用药的安全性研究资料。 8、老年用药:尚缺乏本品老年患者用药的安全性研究资料。使用时参见其他项下内容,或遵医嘱。 9、药物过量:尚缺乏本品药物过量的报道。一旦发生药物过量,应立即停药,给予支持和对症治疗。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