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糖尿病患者的糖代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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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木糖醇。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硫普罗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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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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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1015 |
国药准字H41020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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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糖尿病患者的糖代用品。 |
恢复肝脏功能,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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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g-15g,一日3-4次。 |
口服,次1~2片(100~200mg),一日3次,疗程2~3月,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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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偶有发生,味觉异常罕见。可减量或暂时停服。2.过敏反应:偶有瘙痒、皮疹、皮肤发红等情况,应停服本品。3.长期、大量服用罕见蛋白尿或肾病综合症,应减量或停用。4.其他:罕见胰岛素性自体免疫综合症,疲劳感和肢体麻木应停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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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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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哺乳期妇女患者禁用。儿童用药:禁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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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糖尿病患者的糖代用品。 |
恢复肝脏功能,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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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初服时可有肠鸣、腹胀、腹泻等症状。适当减少剂量,可减少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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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胰岛素诱发的低血糖患者慎用。 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建议。 3、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7、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用药经验。 8、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9、药物过量:尚无可靠参考文献。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