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及其他兴奋、躁动、幻觉、妄想等症状的精神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哌啶醇。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辅料为:蔗糖。 |
|
生产企业 |
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0537 |
国药准字H3602203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及其他兴奋、躁动、幻觉、妄想等症状的精神病。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片剂 口服。 1、从小剂量开始,起始剂量2-4mg/次,2-3次/天。逐渐增加至常用量10-40mg/天,维持剂量4-20mg/天。治疗抽动秽语综合征1-2mg/次,2-3次/天。 2、老年、体弱患者,开始时1-2mg/次,1-2次/天,然后根据耐受情况再调整用量。 注射剂 肌注。成人,对急性精神病开始时5mg/次,根据需要和耐受情况,每隔8-12h重复1次,控制症状。 |
温水冲服。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0.5~1袋;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1~1.5袋;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1.5~2袋;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2~2.5袋;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严重中枢神经抑制状态者、骨髓抑制,青光眼、重症肌无力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
禁忌 |
|
|
|
成分 |
1、用于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及其他兴奋、躁动、幻觉、妄想等症状的精神病。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
药理作用 |
1、锥体外系反应较重且常见,急性肌张力障碍在儿童和青少年更易发生,出现明显的扭转痉挛,吞咽困难,静坐不能及类帕金森病。 2、长期大量使用可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 3、口干、视物模糊、乏力、便秘、出汗等。 4、血浆中催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 5、偶见过敏性皮疹、粒细胞减少及恶性综合征。 6、少数患者可能引起药源性抑郁情绪低落。 |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能抑制前列腺累合成,有解热镇痛作用;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能减轻流涕、鼻塞、打喷嚏症状;人工牛黄具有解热、镇惊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心脏病尤其是心绞痛、药物引起的急性中枢神经抑制、癫痫、肝功能损害、青光眼、甲亢或毒性甲状腺肿、肺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尿潴留患者慎用。 2、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3、注射剂颜色变深或沉淀时禁止使用。 4、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 |
1.用药3-7天,症状为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分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慎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适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