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育龄女性避孕。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炔诺酮。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托普利。 |
|
生产企业 |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371 |
国药准字H3102298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用于育龄女性避孕。 |
高血压;心力衰竭。 |
|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片剂:口服1.25-5mg,1-2次/日。 1、短效避孕: 包括复方炔诺酮片、膜或纸片以及口服避孕片(膜)0号,从月经周期第5d开始服药,1片/日,晚饭后服用为宜(上夜班者早饭后服),连服22d,不能间断,服完后等月经再来潮的第5d再继续服药。 2、探亲避孕: 探亲避孕丸,于同居当晚开始服用,每晚1丸(5mg);同居10d之内,必须连服10丸;同居半个月,连服14丸:超过半个月者,服完14丸后接着改服短效口服避孕药,直至探亲期结束。 3、功能性子宫出血: 每8h服1片炔诺酮片、膜或纸片(2.5mg)(紧急情况下每3h服药1次,待流血明显减少后改为8h一次),然后逐渐减量,直至维持量1片/日,再连服20d;也可在流血停止后,每天加服炔雌醇0.05mg或己烯雌酚1mg,共20d。 4、不育症: 口服炔诺酮2.5mg和炔雌醇0.05mg,1次/日,连服20d,共3个周期。 5、痛经、子宫内膜异位症: 于月经5-7d开始,口服2.5mg/d,连服20d。 6、醋炔诺酮片: 为短效口服避孕药,从月经第5d开始,1片/日,连服21d。 |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予以调整。 1.成人常用量 (1)高血压,口服,1次12.5 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 mg,每日2-3次。疗效不满意可加用其他降压药。 (2)心力衰竭,开始1次口服12.5 mg,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 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患者,初始剂量6.25 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 2.小儿常用量 降压或治疗心力衰竭,按体重0.3 mg/kg,每日3次,必要时每隔8-24小时增加0.3 mg/kg,求得最低有效量。 |
|
副作用 |
1、肝病、肾炎、乳房肿胀的患者禁用。 2、有子宫肌瘤、高血压病史及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较常见的有: 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 心悸,心动过速,胸痛。 咳嗽。 味觉迟钝。 较少见的有: 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 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 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四肢,也可引起舌、声门或喉血管性水肿,应予警惕。 心率快而不齐。 面部潮红或苍白。 少见的有: 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伴有肾衰者应加强警惕,同服别嘌呤醇可增加此种危险。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能通过胎盘,可危害胎儿,检出怀孕应立即停用本品。2.本品可排入乳汁,其浓度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故授乳妇女应用必须权衡利弊。儿童用药:曾有报告本品用于婴儿可引起血压过度与持久降低伴少尿与抽搐,故应用本品仅限于其他降压治疗无效者。老年用药:老年人对降压作用敏感,应用本品须酌减剂量。 |
|
成分 |
1、本品用于育龄女性避孕。 |
高血压;心力衰竭。 |
|
药理作用 |
1、少数妇女可有恶心、呕吐、头晕、乏力、嗜睡等早孕反应及不规则出血、闭经、乳房胀、皮疹、多毛症等,一般可自行消失。 2、服药期间可能发生突破性出血,可一日加服炔雌醇0.005-0.015mg。 3、一般会有经量减少、经期偏短现象,不必处理。 4、吸烟妇女发生心血管疾病(中风、心肌梗死)较不吸烟者多,因此服避孕药期间应停止吸烟,或吸烟妇女(特别是年龄超过35-40岁)不宜服避孕药。 |
||
注意事项 |
作为避孕药使用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哺乳期妇女服药后,其乳汁可能减少,故应于产后半年开始服用;人工流产者应在第1次月经的第5d开始用药。 2、漏服或迟服可导致避孕失败,故必须每天定时服药;如漏服应在24h内补服1次。 3、服药22d后,一般3-4d后即来月经;如在第7d仍未见月经,应开始服用下一个月的药。若连续发生2-3个月闭经,应予停药;也可考虑加服炔雌醇每天0.005-0.01mg。 |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 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 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 (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 (2)骨髓抑制。 (3)脑动脉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 (4)血钾过高。 (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 (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冠状动脉灌注减少。 (7)严格饮食限制钠盐或进行透析者,此时首剂本品可能发生突然而严重的低血压。 4.用本品期间随访检查: (1)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最初3个月每2周一次,此后定期检查,有感染迹象时随即检查; (2)尿蛋白检查每月一次。 5.肾功能差者应采用小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缓慢递增;若须同时用利尿药,建议用呋塞米而不用噻嗪类,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时,将本品减量或同时停用利尿剂。 6.用本品时蛋白尿若渐增多,暂停本品或减少用量。 7.用本品时若白细胞计数过低,暂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