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育龄女性避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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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炔诺酮。 |
本品主要成份为恩替卡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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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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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371 |
国药准字H20203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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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用于育龄女性避孕。 |
恩替卡韦适用于病毒复制活跃,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显示有活动性病变的慢性成人乙型肝炎的治疗(包括代偿及失代偿期肝病患者)。也适用于治疗2岁至<18岁慢性HBV感染代偿性肝病的核苷初治儿童患者,有病毒复制活跃和血清ALT水平持续升高的证据或中度至重度炎症和或纤维化的组织学证据。其具体使用方法参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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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片剂:口服1.25-5mg,1-2次/日。 1、短效避孕: 包括复方炔诺酮片、膜或纸片以及口服避孕片(膜)0号,从月经周期第5d开始服药,1片/日,晚饭后服用为宜(上夜班者早饭后服),连服22d,不能间断,服完后等月经再来潮的第5d再继续服药。 2、探亲避孕: 探亲避孕丸,于同居当晚开始服用,每晚1丸(5mg);同居10d之内,必须连服10丸;同居半个月,连服14丸:超过半个月者,服完14丸后接着改服短效口服避孕药,直至探亲期结束。 3、功能性子宫出血: 每8h服1片炔诺酮片、膜或纸片(2.5mg)(紧急情况下每3h服药1次,待流血明显减少后改为8h一次),然后逐渐减量,直至维持量1片/日,再连服20d;也可在流血停止后,每天加服炔雌醇0.05mg或己烯雌酚1mg,共20d。 4、不育症: 口服炔诺酮2.5mg和炔雌醇0.05mg,1次/日,连服20d,共3个周期。 5、痛经、子宫内膜异位症: 于月经5-7d开始,口服2.5mg/d,连服20d。 6、醋炔诺酮片: 为短效口服避孕药,从月经第5d开始,1片/日,连服21d。 |
患者应在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服用恩替卡韦。恩替卡韦应空腹服用(餐前或餐后至少2小时)。推荐剂量:成人:口服恩替卡韦,每天一次,每次0.5mg。拉米夫定治疗时发生病毒血症或出现拉米夫定耐药突变的患者为每天一次,每次1.0mg.(0.5mg两片)。失代偿性肝病患者,每天一次,每次1.0mg(0.5mg两片)。儿童:体重32.6kg或以上患者每日剂量应该为本品0.5mg,体重大于10kg且小于326kg患者应该使用口服溶液。儿童患者的治疗决定应该仔细考虑个体患者的需要,并参考现行儿童治疗指南,包括有价值的基线组织学信息。连续治疗的长期病毒学抑制获益必须权衡延长治疗的风险,包括耐药乙型肝炎病毒的出现。HBeAg阳性慢性乙型肝炎代偿性肝病儿童患者,治疗前血清ALT升高应该至少持续6个月;HBeAg阴性儿童患者治疗前血清ALT升高至少持续12个月。儿童患者的治疗持续时间:尚不清楚最佳治疗持续时间。按照现行儿童治疗指南可考虑停止治疗的情况如下:HBeAg阳性患者的治疗应该持续至达到HBVDNA不可测水平和HBeAg血清学转换(至少间隔3-6个月的2次连续血清样本HBeAg消失和抗-HBe阳性)后至少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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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肝病、肾炎、乳房肿胀的患者禁用。 2、有子宫肌瘤、高血压病史及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1.安全性概述:在代偿性肝病患者的临床研究中,可能与恩替卡韦相关的常见不同程度不良反应为头痛(9%)、疲劳(6%)、眩晕(4%)和恶心(3%)。恩替卡韦治疗期间与停药后的肝炎急性发作也有报告(见【注意事项】和c.选择性不良反应的描述)。其余详见内部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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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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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用于育龄女性避孕。 |
恩替卡韦适用于病毒复制活跃,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显示有活动性病变的慢性成人乙型肝炎的治疗(包括代偿及失代偿期肝病患者)。也适用于治疗2岁至<18岁慢性HBV感染代偿性肝病的核苷初治儿童患者,有病毒复制活跃和血清ALT水平持续升高的证据或中度至重度炎症和或纤维化的组织学证据。其具体使用方法参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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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少数妇女可有恶心、呕吐、头晕、乏力、嗜睡等早孕反应及不规则出血、闭经、乳房胀、皮疹、多毛症等,一般可自行消失。 2、服药期间可能发生突破性出血,可一日加服炔雌醇0.005-0.015mg。 3、一般会有经量减少、经期偏短现象,不必处理。 4、吸烟妇女发生心血管疾病(中风、心肌梗死)较不吸烟者多,因此服避孕药期间应停止吸烟,或吸烟妇女(特别是年龄超过35-40岁)不宜服避孕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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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作为避孕药使用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哺乳期妇女服药后,其乳汁可能减少,故应于产后半年开始服用;人工流产者应在第1次月经的第5d开始用药。 2、漏服或迟服可导致避孕失败,故必须每天定时服药;如漏服应在24h内补服1次。 3、服药22d后,一般3-4d后即来月经;如在第7d仍未见月经,应开始服用下一个月的药。若连续发生2-3个月闭经,应予停药;也可考虑加服炔雌醇每天0.005-0.01mg。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移植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 避免与肾毒性药物合用;4. 定期监测肾功能和血磷水平;5. 服药期间避免饮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