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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酸甲羟孕酮

醋酸甲羟孕酮

处方药 医保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醋酸甲羟孕酮片/醋酸甲羟孕酮分散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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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酸甲羟孕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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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醋酸甲羟孕酮
醋酸甲羟孕酮
双氯芬酸钠滴眼液
双氯芬酸钠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甲羟孕酮。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辅料为玻璃酸钠。

生产企业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3020714

国药准字H1096017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醋酸甲羟孕酮片/醋酸甲羟孕酮分散片: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醋酸甲羟孕酮片: 口服。本品需在有经验医生指导下使用。 1、功能性闭经:一日4-8mg,连服5-10天。 2、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及肾癌等激素依赖性肿瘤:一般一次100mg,一日3次,每日100-500mg;或一次口服500mg,每日1-2次,作为肌内注射后的维持量。 3、乳腺癌:推荐每日500-1500mg,甚至每日高达2g(大剂量可分成每天2-3次用药)。 醋酸甲羟孕酮分散片: 1、口服。 2、本品须在有经验医生指导下服用。 3、乳腺癌:推荐每日500-2500mg,甚至每日高达2g(大剂量可分成每天2-3次服用)。 4、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及肾癌等激素依赖性肿瘤:每日100-500mg。一般一次100mg,一日三次;或一次口服500mg,每日一次。

一日4~6次,一次1滴;眼科手术用药:术前3、2、1和0.5小时各滴眼一次,一次1滴。白内障术后24小时开始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二周;角膜屈光术后15分钟即可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三天。

副作用

1、乳腺、子宫、卵巢恶性肿瘤患者禁用。 2、子宫内膜异位尚未绝经者禁用。 3、急性血栓性疾病者禁用。 4、不明原因阴道出血者禁用。 5、尚未绝经的子宫肌瘤患者禁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滴眼有短暂烧灼、刺痛、流泪等,极少数可有结膜充血、视物模糊。不足3%患者可出现乏力、困倦、恶心等全身反应。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动物致畸研究中,给小鼠用药量至人局部用量的5000倍(20mg/kg/day)),大鼠和兔用至2500倍(10mg/kg/day)),均未发现致畸作用,尽管这些量已经达到对母体和胎儿产生毒性。大鼠母体对双氯芬酸钠的毒性表现为难产,妊娠延长,胎儿体重、生长和成活率下降。已经显示,双氯芬酸钠可透过大鼠和小鼠的胎盘屏障。但目前尚无在人体的研究报告,因此孕妇应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和作用尚未考察。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醋酸甲羟孕酮片/醋酸甲羟孕酮分散片: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药理作用

醋酸甲羟孕酮片: 个别妇女有不规则出血。治疗肿瘤时,治疗剂量大可出现类柯兴氏征。长期应用肝功能异常。 醋酸甲羟孕酮分散片: 和其它孕激素一样具有下列不良反应:乳房胀痛、溢乳、阴道出血、月经改变、闭经、水肿、体重改变、子宫颈糜烂或子宫颈分泌改变、黄疸、伴或不伴瘙痒的皮疹、精神抑郁。

注意事项

本品应该在有经验的肿瘤专科医师监督指导下使用,且患者须进行定期随访。 1、应对本品治疗期间发生的意外阴道出血进行仔细检查,明确诊断。 2、在送检子宫内膜或宫颈组织时,应告知病理学家(实验室)患者正在使用本品。 3、本品可能引起一定程度的液体潴留,因此应慎用于可能因液体潴留而加重原有疾病的患者。 4、具有临床抑郁治疗史的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受到密切监测。 5、某些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出现糖耐量下降。糖尿病患者在使用本品治疗时应受到密切观察。 6、应告知医生/实验室本品的应用可降低下述内分泌指标的水平: (1)血浆/尿类固醇(如皮质醇、雌激素、孕烷二醇、孕激素、睾酮)。 (2)血浆/尿促性腺激素(如LH和FSH)。 (3)性激素结合球蛋白。 7、如果视力突然部分或完全丧失或如果突发眼球突出、复视或偏头痛,在检查期间不应再给药。如果检查提示视乳头水肿或视网膜血管病变,则应立即停药。 8、本品可能会引起类库欣综合征。 9、某些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出现肾上腺功能抑制。本品可降低ACTH和氢化可的松的血液水平。 10、医生/实验室应被告知,除了引起在注意事项中列出的内分泌指标异常外,本品也可以在美替拉酮试验中引起部分肾上腺功能不全。因此,肾上腺皮质对于ACTH的反应能力应在美替拉酮给药前确定。 11、肾功能衰竭和/或肝功能衰竭的患者应谨慎用药。 12、本品含乳糖,因此对于因罕见的遗传原因所致的半乳糖不耐受患者,拉普乳糖酶缺乏症患者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者,应避免使用本药品。 13、绝经期前患者应用孕激素治疗,可能会掩盖更年期的起始症状。 1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 15、儿童用药:不适用于儿童。 16、药物过量:尚未观察到急性药物过量导致的症状。口服剂量最高至每天3g时耐受性良好。药物过量时应密切观察,采取对症和支持治疗。

1. 仅供眼部使用;2. 避免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3. 使用前清洁双手;4. 滴入眼内后闭眼几分钟;5. 如有过敏反应立即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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