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肺部感染、尿路感染、胆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以及败血症、腹腔感染等。具体敏感细菌所致的感染如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由于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克雷伯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耐青霉素酶和不耐青霉素酶)、β-溶血链球菌、奇异变形杆菌所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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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头孢孟多酯钠。 |
阿奇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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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新世通制药有限公司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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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093 |
国药准字H2000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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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肺部感染、尿路感染、胆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以及败血症、腹腔感染等。具体敏感细菌所致的感染如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由于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克雷伯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耐青霉素酶和不耐青霉素酶)、β-溶血链球菌、奇异变形杆菌所引起的。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沙眼衣原体所致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非多重耐药淋球菌所致的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需排除梅毒螺旋体的合并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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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头孢孟多酯钠: 1、成人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1)常规治疗,每次0.5-1g,每4-8小时1次。 (2)预防术后感染,术前0.5-1小时给予1-29,术后每6小时给药1-29,持续24-48小时。 2、儿童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1)常规治疗,1个月以上儿童,50-100mg/(kg·天),分3-4次给药。 (2)预防术后感染,3个月以上儿童,50-100mg/(kg·天)。 |
以阿奇霉素分散片治疗感染性疾病,其疗程及使用方法如下:用水分散后口服或直接吞服成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球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g.对其他感染的治疗:总剂量1.5g,分三次服药;一日1次服用本品0.5g。或总剂量相同,仍为1.5g,首日服用0.5g,然后第二至第五日一日1次口服本品0.25g.如发生超量使用(尚未有报道),可进行洗胃或用一般支持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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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一)临床试验经验:由于临床试验在不同的条件下完成,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一种药物的不良反应率不能直接和其他药物在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率相比较,且未必反映在实际应用中的不良反应率。阿奇霉素静脉制剂治疗社区获得性肺炎的临床试验中,静脉给药2~5个剂量,所报道的不良反应多数为轻至中度,且停药后可恢复。这些临床试验中多数患者有一种以上合并症,并需应用其他药物。约1.2%用本品静脉制剂的患者中止用药,2.4%采用静脉或口服阿奇霉素治疗的患者因出现不良反应症状或实验室检查异常而中止用药。在盆腔炎性疾病患者中进行的临床试验中,接受阿奇霉素单药治疗的女性患者静脉给药1~2个剂量后,2%患者因临床不良反应而停药,阿奇霉素与甲硝唑合用的患者中4%的患者因不良反应而中止治疗。以上研究中,导致停药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反应(腹痛、恶心、呕吐、腹泻等)和皮疹,导致停药的实验室检查异常主要为氨基转氨酶和/或碱性磷酸酶升高。在社区获得性肺炎的研究中,成年患者接受本品静脉/口服制剂治疗后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反应,其中腹泻或稀便(4.3%),恶心(3.9%),腹痛(2.7%),呕吐(1.4%)。约12%的患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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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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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生殖毒性研究表明阿奇霉素穿过胎盘,但对胎儿无损害迹象,尚无本品在母乳中的分泌资料。在人的妊娠,哺乳期使用的安全性迄今尚未证实,故在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无适当选择余地时才使用本品。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可参见【注意事项】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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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肺部感染、尿路感染、胆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以及败血症、腹腔感染等。具体敏感细菌所致的感染如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由于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克雷伯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耐青霉素酶和不耐青霉素酶)、β-溶血链球菌、奇异变形杆菌所引起的。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沙眼衣原体所致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非多重耐药淋球菌所致的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需排除梅毒螺旋体的合并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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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胃肠道:治疗期间或治疗后可能产生伪膜性结肠炎的症状。此外偶有恶心及呕吐的报告。与一些青霉素及其他头孢菌素相同,偶有暂时性肝炎及胆汁滞性黄疸的报告。 2、过敏性反应:斑丘疹状红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药物热均有报告。患者原有过敏性病史,尤其是对青霉素呈过敏者,更易发生过敏反应。 3、血液: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比较罕见。有些患者,在头孢菌素治疗期间,会发生直接Coombs氏反应阳性。 4、肝脏:会有暂时性SGOT,SGPT及碱性磷酸酶升高之报告。 5、肾脏:会有肌酸酐清除率降低之报告,特别是肾功能差之患者。其他头孢菌素亦偶有发现血尿素氮(BUN)短暂升高的现象。50岁以上的病人发生频率会随着增加,一些此类症状同时伴有轻微血清肌酐值的升高。 6、与其他广谱抗生素相同。罕见的报告中会提到会产生出血性或无出血性凝血酶原过少症,但经注射维生素K后很快复原。此种偶发病症常发生在老年,虚弱或维生素K缺乏的患者。对主要的革兰氏阴性细菌及厌氧菌具有感受性的抗生素治疗此种患者,被认为是改变肠内细菌微生物的数目和种类,其结果造成维生素K合成的降低。预防注射维生素K最适应与此种患者,尤其在施行肠内消毒及进行外科手术时。 7、局部反应:有时在肌肉注射部位有点痛,静脉炎罕见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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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10%;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 2、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出现严重过敏反应时立即注射肾上腺素或采取其他急救措施。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类很少产生假膜性结肠炎)者应慎用。 (1)有报道称,在所有的广谱性抗生素(包括大环内酯类、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中都可以使患者产生假膜性结肠炎,因此,在抗生素的治疗中考虑伴有腹泻的患者是因抗生素使用引起的,伪膜性结肠炎可由轻度发展至具有致命性。广谱性抗生素使用改变了正常菌群,引起厌氧芽孢杆菌的扩增。研究表明由厌氧芽孢杆菌产生的毒素是产生抗生素性结肠炎的主要原因。 (2)只要停止用药,轻度的假膜性结肠炎就可自动治愈,中至重度的抗生素性结肠炎需采用乙状结肠镜检查,用微生物法治疗的同时需加液体、蛋白质和电解质补充。当停药后症状仍未缓解或加重时,需口服万古霉素,用于治疗抗生素性假膜性结肠炎(因厌氧芽孢杆菌引起)。其他原因引起的结肠炎应被排除。 4、肾功能减退病人应减少剂量,并须注意出血并发症的发生。若应用大剂量,偶可发生低凝血酶原血症,有时可伴出血,因此在治疗前和治疗过程中应测定出血时间。虽然本品罕见引起肾功能改变,但必须推荐测量肾功能状况,尤其针对使用最大剂量的严重患者。 5、应用本品期间饮酒可出现“双硫仑”反应,故在应用本品期间和以后数天内,应避免饮酒和含酒精饮料。 6、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可出现直接抗球蛋白(Coombs)试验阳性;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发生假阳性反应,采用葡萄糖酶法测定尿糖,其结果不受影响;以磺基水杨酸检测尿蛋白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应用本品期间可出现暂时性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升高。 7、长期使用本品,可能会促使耐药菌株的增加,故在治疗期间,如发现有再度感染时,得重做药敏试验。 8、有报告指出同时并用氨基糖苷类及头孢菌素类的抗生素可能与肾毒性有关。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乳汁中本品含量甚少。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权衡利弊。 (1)妊娠—鼠生殖研究显示,本品投入500或1000mg/千克/天,未发现繁殖力减小或对胎儿伤害情形发生。但目前尚未对怀孕妇女做适当并严密控制研究,由于动物生殖力研究并不一定为人类反应的前兆,因此妊娠期间,确实需要时方可使用。 (2)某些beta-lactam抗生素具有N-methylthiotetrazole侧链,在新生鼠最初精子生发期(6-36日龄)给予此类药品,有延迟睾丸胚上皮成熟作用的报告。动物实验:以头孢孟多1000mg/千克/天给予6日—36日龄动物(大约最大临床使用量的五倍),其成熟延缓现象显著,睾丸重量减少,精子生发期主波中胚细胞数目减少;而给予鼠50或100mg/千克/天,则此现象轻微;有些动物在6日-36日龄间投入1000mg/千克/天,性成熟后不孕。 (3)在性发育前的新生小白鼠(4日龄或更小)或老年鼠(大于36日龄),用药显示并不对其子宫产生任何损伤。鼠身上此种发现,对于人是否有意义,由于最初精子生发期时间差异,精子生成速率及发生期持续时间的不同,目前尚不得而知。 10、儿童用药:1个月内的新生儿和早产儿不推荐应用本药。 11、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肾功能减退,须调整剂量。 12、药物过量:大剂量给药时,头孢菌素会引起癫痫发作。特别是病人的肾脏会受到损害。当患者的肾脏功能受到损害时必须将剂量减少(参看给药剂量)。如果癫痫发作应立即停止给药,若出现临床症状应给予抗惊厥药的治疗,在无法治疗这种过量反应的情况下应考虑使用血液透析治疗。 |
1. 服用期间避免饮酒;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过敏体质者慎用;5. 按医嘱剂量服用,不宜自行增减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