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呼吸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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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多沙普仑。 |
丁香叶,细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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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南京海陵药业有限公司 |
深圳市泰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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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6609 |
国药准字Z2004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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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呼吸衰竭。 |
清热解毒,疏风止痛。用于风火牙痛,症见:牙痛阵作,遇风即发,受热加重,甚则齿痛连及头部面部;或伴有牙龈肿胀,患处红、肿、热、痛,得凉痛减;或伴有口渴喜凉饮,便干溲黄,舌红或舌尖红,苔薄黄或苔白少津,脉浮数或脉弦。急性牙髓炎、急性根尖周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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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静脉注射:按体重一次0.5-1.0mg/kg,不超过1.5mg/kg。如需重复给药,至少间隔5分钟。每小时用量不宜超过0.3g(3支)。 2、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0.5-1.0mg/kg。临用前加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静脉滴注,直至获得充效,总量不超过一日3g(30支)。 |
口服,一日3次,一次4~6粒,饭后白开水送服,疗程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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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惊厥、癫痫、重度高血压、嗜铬细胞瘤、甲状腺功能亢进、冠心病、颅高压、严重肺部疾患者。 |
偶有空服用后出现轻度胃部不适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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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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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呼吸衰竭。 |
清热解毒,疏风止痛。用于风火牙痛,症见:牙痛阵作,遇风即发,受热加重,甚则齿痛连及头部面部;或伴有牙龈肿胀,患处红、肿、热、痛,得凉痛减;或伴有口渴喜凉饮,便干溲黄,舌红或舌尖红,苔薄黄或苔白少津,脉浮数或脉弦。急性牙髓炎、急性根尖周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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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头痛、无力、恶心、呕吐、出、感觉奇热,腹泄尿潴留。 |
临床前动物试验结果提示:本品可减少酷酸致小鼠扭体反应的次数,提高热致痛小鼠的痛阈值,抑制二甲苯致小鼠耳廓肿胀,降低小鼠腹腔血管通透性,对乙型链酸杆菌,乳酸杆菌,奈瑟氏双球菌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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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时常规测定血压和脉搏,以防止药物过量。静脉注射漏到血管外或静脉滴注时间太长,均能导致血栓静脉炎或局部皮肤刺激。剂量过大时,可引起心血管不良反应如血压升高、心率加快、甚至出现心律失常。静脉滴注速度不宜太快,否则可引起溶血。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 3、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慎用。 4、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参考文献。 5、药物过量:中毒症状:心动过速、心律失常、高血压、焦虑不安、震颤、谵妄、惊厥、反射亢进。处理:视病情给予相应的对症治疗和支持疗法。 |
1.服药期间忌食酒和辛辣之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时最好配合牙科治疗,急性牙髓炎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如症状严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以免延误治疗。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