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急性颅脑外伤及脑手术后的意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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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是胞磷胆碱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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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一格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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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4817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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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颅脑外伤及脑手术后的意识障碍。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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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静脉滴注:一日0.25-0.5g(0.25g:1支-2支;0.5g:0.5支-1支)。用5%或10%的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滴注,5-10日为一疗程。 2、单纯静脉注射:每次0.1-0.2g(0.25g:0.4支-0.8支;0.5g:0.2支-0.4支)。 3、肌内注射:一日0.1-0.3g(0.25g:0.4支-1.2支;0.5g:0.2支-0.6支),分1-2次注射。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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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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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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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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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颅脑外伤及脑手术后的意识障碍。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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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可发生恶心、干呕、食欲不振、头疼、失眠、兴奋、灼烧感及暂时性血压下降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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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伴有脑出血、脑水肿和颅压增高的严重急性颅脑损伤患者慎用。 2、癫痫及低血压患者应慎用。 3、肌注一般不采用,若用时应经常更换注射部位。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